STO研究:根据"证券交易法"STO发行可能需要注册为上市公司

        加密货币的出现帮助创业生态系统通过初始数字货币产品(ICO)筹集资金。这种分散的筹款方法涉及创业公司出售自己的数字代币以反对比特币或个人的法定投资。由于创业公司不必接受监管检查,同时他们也允许投资者在迅速崛起的加密市场中购买新的加密令牌,ICO狂热很快就赶上了。

        然而,去年,ICO市场出现了严重下滑,因为监管机构已经开始寻找大量欺诈和骗局项目在这个市场中蓬勃发展。从那时起,市场正在逐渐转向安全令牌产品(STO)的概念。

关于安全令牌的简要介绍

        通过ICO提供的大多数数字代币被称为“实用代币”。顾名思义,买方可以使用公用事业代币来支付企业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因此,早些时候它们不被视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不同意的证券。

        安全令牌基本上是与任何公司的债务,房地产或股权等实际资产相关的数字代币。因此,安全令牌也被称为“数字证券”。由于与实际资产挂钩,证券发行人的发行人本身就受到证券法的约束。

        CrowdFundInsider 最近的一份报告显示,证券代币的发行人应该注意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条。因此,证券代币的发行人必须根据新法案强制成为公开报告公司。因此,计划通过STO筹集资金的公司必须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并定期报告其业务运营情况。

揭露证券交易法规则

        对于符合第12(g)条规定的数字代币,它应该是“股权证券”,表示发行人拥有总资产超过1000万美元,超过500名未注册投资者或2000名认可投资者。如果STO发行的证券是股本证券,发行人可能会受到额外的审查。

此外,他们的代币可能会落后于股本证券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可能会收到一部分收入,或者特许权使用费可能会根据公司的业绩而波动。

        该出版物指出,出于立法目的对第12(g)节的解释将证券分为两类:股本证券和债务证券。因此,如果代币持有人有权获得基于绩效的激励,则STO应被视为股权证券。

        随着安全令牌的日益普及,该行业更有可能看到过渡性转变。目前,业内分析师对STO的看法不一,考虑到投资者的不同优势和劣势。此外,许多交易所目前都没有允许STO引用更严格的监管审查。